为贯彻落实《2025年智能车星路云协同感知与安全技术四川省教育厅高校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指南》,规范本次立项的20项专项课题(含重点、一般及自筹课题)过程管理,保障研究质量,促进成果转化,提高汽车产业智能化水平,特制定本实施细则,旨在通过全周期精细化管理,推动项目高质量实施。
一、研究周期与过程监控
(一)研究周期
自智能车星路云协同感知与安全技术四川省教育厅高校重点实验室正式公布本次立项课题之日起,研究期限为两年,开始及结束日期以立项公示为准,每年需按要求向实验室提交课题年度执行报告(另行通知)。
(二)过程监控
1.各立项课题组应坚持“边研究、边改革、边实践”原则,按照项目申报要求和研究计划认真开展研究工作,及时将阶段性成果应用到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实践中,着力提高汽车产业智能化水平。
2.立项课题实施期间,课题组成员特别是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能变更,确需变更须结题前经单位审核同意并报实验室审定、备案。
3.各立项课题组应于2026年1月31日前完成开题工作,制定研究计划,并适时提交开题报告、中期报告、结题报告、会议纪要等过程性材料,以及研究报告等研究成果;重大项目负责人必须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实验室书面汇报项目执行情况;课题研究过程中的重要活动、重要变更、重要成果等需即时报送。
二、成果质量与验收规范
(一)成果形式
本次立项课题最终成果可为论文或发明专利,成果内容须紧密契合选题。
(二)结题标准
1.重点课题至少发表与课题相关的SCI期刊论文1篇或中文核心2篇;
2.一般课题至少发表与课题相关的EI期刊论文1篇或中文核心1篇或授权发明专利1项;
3.自筹课题至少发表国内期刊论文1篇。
(三)署名规范
成果须明确标注:“本课题由‘智能车星路云协同感知与安全技术四川省教育厅高校重点实验室’资助(项目编号:××××××),且为唯一资助或第一资助来源。”文章共同作者必须有一个是“智能车星路云协同感知与安全技术四川省教育厅高校重点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或“四川吉利学院”在职人员。发明专利的申请单位必须是四川吉利学院。
三、经费管理与合同执行
(一)资助标准
本次课题资助经费由四川吉利学院拨付,其中:重点课题资助2万元/项,一般课题资助1万元/项。课题经费分两次支付,即立项支付50%,结题通过后支付剩下的50%。
(二)合同与票据
本次立项课题须于1月31日前以课题项目负责人所属单位名义完成课题立项合同书签订,同时开具相应发票。开票信息如下:
发票抬头:四川吉利学院
税 号:52510000MJY823585M
开票项目:课题费
备注信息:项目负责人姓名+2025年智能车星路云协同感知与安全技术四川省教育厅高校重点实验室(同单位多个项目可合并开票)
四、监督与问责机制
(一)过程监管
1.对于未按期签订课题立项合同书,提交开题相关材料的立项课题项目,暂缓拨付资助经费。
2.对于研究成果未达标或逾期未结题的课题项目,撤销立项并追回经费。
(二)学术规范
本次立项课题所有研究成果(含阶段性成果与最终成果),无论何种形式(论文、专著、报告等),均须符合学术伦理标准。所引材料须来源可靠、注明出处,并附主要参考文献目录。杜绝抄袭、数据造假、一稿多投等学术不端行为。
五、附则
(一)解释权归属
本实施细则由智能车星路云协同感知与安全技术四川省教育厅高校重点实验室负责最终解释。
(二)联系方式
智能车星路云协同感知与安全技术四川省教育厅高校重点实验室
联 系 人:蒲俊州
联系电话:15528256326
邮 箱:227626332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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